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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1章.逼迫(一). (第1/10页)
…… …… 江正的建议,归纳起来共有五点。 其一,明确划分幕僚们的地位级别,幕僚们的地位级别越高,情报权限、薪资待遇、自主权力等等也就越高,除非是受到赵俊臣的特许,否则不可越级行事; 其二,明确规定各位幕僚的职责范围,各司其职、各专其责,相互间不允许泄露各自职责范围的任何消息。 其三,为几位核心幕僚提供保护与监督,譬如安排专属的马车、车夫、以及护卫等等,不仅是为了确保他们的外出安全与行动机密性,也可以随时掌控他们的行踪与表现。 其四,则是权责细分,也就是限制单独某位幕僚拥有过大权限。 以赵府财务为例,就要细分为收入、开支、核对三项,分别交由不同幕僚负责,苏西卿将来还是总管财务,但只需要负责“账目核对”这一项工作即可,而赵府的各项收入究竟是来自何处、各项开销又究竟是用于何处,即使是苏西卿也不能知晓全部。 再譬如说,牛辅德所负责的军务事宜,也要细分为情报收集、秘密联络、具体评估三项,而牛辅德将来只需要负责“具体评估”这一项工作就好,但赵俊臣的各项情报究竟是来自于何处、又究竟是与哪些人进行了秘密联络,也同样要尽量保密。 这样一来,就算是将来有某位幕僚背叛了赵俊臣,所泄露的机密与证据也无法对赵俊臣构成太大威胁。 其五,则是利用提升地位与薪资的手段,强化幕僚团队的活力与忠心。 在江正看来,赵俊臣的幕僚团队过于死气沉沉了,核心幕僚与非核心幕僚之间地位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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