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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千五百零四章 我反对 (第1/4页)
按理呢,把顾灵汐嫁给高门大户做正妻,对顾孙的仕途也有帮助。 但刘初翠却没有这样的心胸和眼界。 她对顾灵汐的厌恶已经达到了宁愿不利用她来联姻的地步,就是见不得顾灵汐好。 原本两年前,顾灵汐十七岁的时候,就想要将她嫁出去的。 可因为后来发生了一些事,这件事就耽误下来了。 如今顾灵汐十九岁,刘初翠可真是千挑万选,给她选了曾家这么一个‘好婆家’。 顾孙虽然平时被刘初翠迷的不行,在家里挺听这个继室的话。 但好歹也没有太糊涂,对于曾良工,他自然是不满意的。 他顾孙的女儿,怎能嫁给一个瘸子? 可刘初翠却说,如今顾孙已经是太常卿了,地位有了,现在欠缺的是名声。 曾兴安是教民稼穑的农官,是帮助百姓的,必然在百姓中的口碑极好。 与他联姻,不但对顾孙的名声极有帮助。 而且下嫁女儿,还显得顾孙极有诚意,不那么势力。 况且,顾灵汐嫁过去,那就是当家主母啊。 她一个三品大员之女,嫁到曾家,肯定会掌权,执掌一府中馈。 曾家也会感激她下嫁,必然会待她极好。 巴拉巴拉的说了一大堆顾灵汐嫁过去的好处。 顾孙好歹也没那么傻,并没有被这些糊弄住。 虽然对于刘初翠说的对他名声有帮助那一点,有所心动。 毕竟到了他这个地位品级,确实欠缺的就是好名声。 但也不至于为了这一点点名声就牺牲女儿。 因此顾孙,刚开始也是不同意的。 没想到,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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