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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四百七十四章 请欢欢教弹琴 (第1/4页)
见到狗系统不搭话了,陆云霄撇撇嘴,轻轻拥着应欢欢的娇躯,看着她的眼神,极度温柔。 对于应欢欢,他是颇为喜欢的。 说是一见钟情,倒也谈不上。 毕竟,已经不是当年了。 他也没有了当初的稚嫩,没有了那种,看到一个美女,就心飞神驰,非她不可的感觉了。 云韵终究是云韵,美杜莎终究是美杜莎。 她们两个,终究还是不一样的。 现在的他,有初恋,有挚爱,有青梅竹马,女人方面,根本不缺。 要再说一见钟情,那根本就是扯淡了。 不过对于应欢欢,他的确是喜欢,这份感情不是假的。 这个丫头,也确实很讨人欢心。 清纯甜美,青春有活力,可爱又懂事,有分寸,天真烂漫。 说实在的,很难让人不心生好感。 他看着心里舒服,自然不介意出手,拥有这么一个女孩儿。 别的不说,起码护她一辈子,他还是能做到的。 他也相信,自己有这个能力。 不会让这个女孩儿,像原著那般悲凉。 她无需再承担什么重责,更不需要牺牲自己。 她只要在他身后,快快乐乐的就好了。 他可以为她解决一切问题。 如果非要吹毛求疵,挑什么问题的话,或许便是应欢欢年纪还小。 也才十六七岁的样子。 不过十六七岁,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。 看着似乎是还带着一丝稚嫩,但实则,已经懂事了。 陆云霄不是变态,倒不会对什么小女孩下手。 不过十六七岁? 他觉得倒也不是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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